在VOCs治理中催化燃燒法具有重要作用
1、治理VOCs的措施較多,治理方法主要有源減量、中間控制和末端處理等[4]。當前我國主要是末端治理。終端控制技術通常分為破壞性和回收性兩種。對其進行的破壞處理主要有催化燃燒和焚燒處理兩種。回收處理方法有吸收法、凝析法、吸附法和膜分離法等。回收處理由于技術手段尚不成熟,成本較高,目前尚未大規模應用。焚燒方法是將VOC直接通入焚燒爐中,使其充分燃燒,產生二氧化碳和水。這種方法成本低,適用范圍廣,技術路線也比較成熟。
2、催燃法是當廢氣燃燒時,加入一種催化劑,降低VOCs的燃點,使VOCs能充分燃燒,產生二氧化碳和水,實現直排。目前常用的催化劑有Cu、Fe、Ti等非貴金屬和Pd、Au、Pt等貴金屬。燃燒處理法和催化燃燒法是VOCs治理的兩種主要方法,它們具有分解氧化、處理效率高等優點,因此得到了廣泛的應用,其中催化燃燒法由于沒有明火,節能,氧化溫度低而被廣泛采用。
3、催化劑燃燒是一種氣-固兩相化學反應,其基本機制是在有活性氧參與的條件下發生深度氧化反應[7]。添加催化劑可顯著降低反應所需的活化能,VOC在催化劑表面富集,在較低的燃燒溫度下發生無焰燃燒,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,同時釋放大量熱量。